网络人身攻击怎么处理
网络人身攻击报警流程:可以电话报警或者去公安局派出所报警,需要带上身份信息和相关材料;电话报警拨打110,派出所民警询问相关情况和信息、地址后会赶到现场,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一般会制作笔录,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法律依据】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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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车主撞人后下车猛踢伤者头部的视频在网络流传,事情真相是怎样的?
车主撞人视频流传开来以后,这名司机承认了这件事情是真实性,他和被撞的人是同事,两人一直有矛盾,他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撞人,踢人也是一时冲动,案件正在调查中。
司机开车撞到人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赶紧下车,查看被撞人的受伤情况,赶紧拨打120,紧急送医院治疗。但是一段流传开来的视频却显示,一名男子撞人后不但不救助反而下车后用脚踢受伤者的头部,引起众多网友的愤怒。
一段车主撞人后下车猛踢伤者头部的视频在网络流传是怎么回事?
网上一段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路虎车主故意冲撞一名男子,男子被车撞倒在地上后,司机下车不但没有看被撞人的伤势,反而用脚踢这名男子的头部,经过了解,这名撞人,踢人的路虎司机是北京朝阳区一个村的村委会副主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但没有应有的法律意识,反而这样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撞人后,还要用脚去踢,这种行为恶劣的人混在在领导队伍里,也是一个害群之马,有再大的仇恨也不能无视法律法规,随意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践踏别人的尊严。
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
视频在网络流传开来以后,警方也介入了此事,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这名路虎司机也承认,网上流传的这个视频是属实的,他说他和这名被撞的男子是同事,都在居委会上班,这名被撞的男子曾经多次辱骂过他。他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撞人,踢人也是由于自己的一时冲动。为了给自己开脱,路虎司机对自己的行为,竟然如此轻描淡写。还好有视频作证,是不是故意撞人也不是他说了算的,退一万步来讲,哪怕就算他不是故意撞人,对于自己下车后又对这名被撞的男子用脚踢头部,这本身性质也够恶劣的。这并不像是一时冲动所为。就像网友所说的:这明明就是故意伤害,对故意伤害别人的人,就他进到局子里,让社会好好教育教育吧。
理性处理同事之间的矛盾
人与人相处的时间久了,由于生活环境,三观的的不同,产生矛盾也是在所难免的。尤其同事之间,但是对于矛盾一定要理性解决。千万不要采用极端的手段处理矛盾,否则不但解决不了矛盾,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得不偿失。
2001年中美网络大战是怎么回事?
2001年04月01日,美国一架海军EP-3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上空活动,中方两架军用飞机对其进行跟踪监视。北京时间上午9时07分,当中方飞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正常飞行时, 美机突然向中方飞机转向,其机头和左翼与中方一架飞机相撞,致使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失踪。
4月1日,浙江湖州籍优秀飞行员王伟,以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在万里碧海蓝天,写下了当代军人对祖国的忠诚。
中美撞机事件发生后,中美黑客之间发生的网络大战愈演愈烈。自4月4日以来,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不断袭击中国网站。对此,我国的网络安全人员积极防备美方黑客的攻击。中国一些黑客组织则在“五一”期间打响了“黑客反击战”!
自4月1日发生撞机事件以来,多个美国政府和商业网站遭到了中国黑客的攻击。一张贴在被黑网站首页上的帖子写着:“黑倒美国!为我们的飞行员王伟!为了我们的中国!”。
美国一家著名的网络安全公司宣布了一项调查数据,称自从撞机事件发生以来,两国网站上的黑客攻击事件每天都要发生40—50起,而在这之前,这个数字仅为1—2起。
其实中美黑客间大规模的攻击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5月,即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发生以后,当时中国的红客们袭击了美国的一些政府网站,包括能源部、内政部在内,这些网站的首页上一度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有一次大规模的攻击,还致使白宫的网站失灵三天。中国黑客攻击事件成了当时美国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
同样在4月27日这天,中国ChinaByte网站专门刊文,提醒中国的网络管理员,近期屡屡得手的美国黑客组织PoizonBOx和单枪匹马的Pr0phet,前者侧重攻击windows,后者主要攻击Lunix系统,虽然他们“闹翻天了也不过是个小角色而已”,但得重视才对,因为自3月以来,PoizonBOx对以“.cn”结尾的部分网站进行了283次的攻击,而pr0phet也已得手了近30次。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最近的两周进行的。
5月3日,中国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进入4月中旬以来,针对中国网络的攻击事件频繁发生,中国网络运营者要注意防范黑客攻击,确保网络安全。并提醒,如果发现网络攻击事件,可以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
撞机事件的谈判仍在继续,而网上的斗争却已然火热。一场规模更大、牵涉面更广的黑客战争,再次逾越浩渺的太平洋,在网络上展开。
网络诽谤的典型案例
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在一审判决的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本案所暴露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诽谤问题的治理提出了建议。这是法院首次以判决的形式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民事责任制裁。 线下阻碍交通 线上诋毁诽谤
2008年5月16日,汶川大地震刚刚过去4天,正忙于救灾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接到万邦公司报警电话:“公司周围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并扬言要炸平万邦。”汉台公安分局迅速出警。据查,两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每天50元的价格雇用当地人闹事。发钱的人是西安鑫龙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
5月23日,矛盾升级到在网络上发帖攻击。鑫龙公司经理韩兴昌捏造事实,撰写一篇《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文章,安排员工在西安的一家网吧传至互联网。文中虚构“……5月16日在陕西汉中,陕西省人大代表、汉中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纠集黑恶势力,将讨要拖欠工程款,急着返乡救灾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并将其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可欣的照片附上,对其面部进行处理冒充四川灾区被打伤的施工人员。同时,该帖还“详细”捏造了所谓的杨海明发家史与没落史。
这之后,韩兴昌又安排员工撰写编辑虚构事实的《汉中投诉无门,奔走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老板,别再闹了,我们穷的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帖子上传至互联网。
据了解,截至2008年6月8日,这些帖子约有3.8万人次浏览,1200篇跟帖,对杨海明及其万邦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 网帖惹祸警方立案 专家论证结论相反
2009年5月6日,汉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向韩兴昌发出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韩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规定韩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韩兴昌立即赶赴北京,他指望向更高一级公、检部门寻求支持。6月30日,汉台警方在北京抓住了韩兴昌被汉台警方从北京带回。7月1日,韩再次被带回汉中,此次被羁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2009年7月13日,汉台区法院对汉台区检察院诉韩兴昌诽谤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汉中地方媒体报道,此案被称为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吸引了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兴昌严重危害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重,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韩兴昌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法制意识淡漠,将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当庭悔罪,并数次向被害人道歉。 释疑之一 既在西安发帖 汉中可否管辖
被告人韩兴昌及鑫龙公司的所在地为西安,而受害人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住所地在汉中,根据法律规定,汉中市和西安市两地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而共同管辖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是由杨海明举报并由汉台分局受理侦查的,因此,汉台分局管辖于法有据。
释疑之二 既属自诉案件 检察为何公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部分诽谤罪都要自诉。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但该条第二款也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此类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分水岭。
释疑之三 既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为何只以诽谤罪起诉
本案中,诽谤罪是目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手段行为造成的后果(附带结果),两罪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根据“一行为一罪名”和处理“牵连犯”“择一重处”的原则,不应在类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去寻找具体的罪名。“故我们最终按照诽谤罪,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按公诉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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