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新冠感染者流调报告遭外泄,个人隐私泄露都有什么危害?
今天我们来一起聊一下个人隐私泄露的危害。
在以前网络还没有深入到我们的生活,而现在网络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各个方面都密不可分,虽然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时网络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而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就是一个严重的危害,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个人信息泄露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危害呢?我们下面来一起聊一下。
骚扰电话:相信大家每天可能会接到一些莫名的电话,有可能是卖保险的,也有可能是卖房子的,也有是办理信用卡的,装修的,卖车的等等的骚扰电话,而且你根本没有这些需求,但是这些人又是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了呢,其实你的个人电话信息已经被泄露了,而且已经被这些人倒手卖过好几次了,每有一个人给你打电话,就说明已经又多了一个人知道了你的个人电话信息。
垃圾短信:相比较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的数量更是要多的多,而且现在每天我们能接到的垃圾短信数量要比前几年要多非常多,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了,我们在网购的时候,在某些网站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都不经意的就把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给泄露出去了。
信用卡:如果大家还不够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之后,就会有人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来办理信用卡来透支我们的信用卡,这就会造成我们的信用低下,而且甚至还有可能用我们的信息进行银行贷款等等,所以我们的个人证件千万不要随便拿给别人使用,以免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犯罪:当我们的个人隐私泄露以后,很多不法分子如果利用了我们的信息,干了一些坏事,那么到时候警察就可能调查到我们的头上,然后我们明明什么都没干,但是就被警察叫去“喝杯茶了”
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危害还有非常多,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故意泄露传染病疫情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处罚方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8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确诊人员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公民个人信息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人员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行程信息等,泄露他人个人信息轻则侵犯他人隐私权,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承担行政责任,更严重者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自;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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