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信息被泄露-北京公民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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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处理

在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之后,我们要懂得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个人信息泄露之后要找哪个部门来进行处理。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处理 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遭到泄露,可以采用三种方式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 第一种方式是,在我国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指出,信息被泄露的个人,有权利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自己的私人隐私信息,为了达到制止的目的,采用一些必要的措施也是可以的。 第二种方法是,被泄露信息的个人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一般可以进行举报的部门有公安部门,消费者协会,管理互联网的部门等等,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这些部门提交自己的举报信息。 第三种方法是,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我国的《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都对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利用这些法律,要求侵权人对自己进行赔礼道歉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等等。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6868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 在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之后,我们还需要采取一些补救的办法,对事情进行更好地处理。 1、我们要对相关的 证据 和线索进行收集。在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对于一些陌生的电话,还有邮件,我们都要进行相关的收集,收集的这些信息有利于我们进行维权。将证据提交给执法部门之后,不仅可以帮助自己,也可以帮助其他的人。 2、个人信息泄露,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们可以选择向执法部门进行报案。盗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进行出售或者其他非法活动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 刑事犯罪 ,构成刑事犯罪后,公安机关必须着手调查。所以当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之后我们要通过相关的执法机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报案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给执法机关进行备案,以防止更多类似的情况出现。 3、在个人信息泄露之后要提醒自己的亲朋好友,以防上当受骗。 4、当事人可以去 找律师 来对自己进行权利维护。如果是自己的重要的个人信息泄露了,并且知道相关的线索,当事人就可以找专业的 律师 进行咨询和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我们要知道如何防止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公民应该增强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窃取。 首先,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要不断的增强。不要随意的在互联网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写资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留心眼。然后就是在处理有包含自己个人信息的文件的时候,不能随意的处理,要对文件进行销毁,因为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文件上窃取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包含重要个人信息的一些证件公民应该要自行保护好。

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有什么处罚

       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独处以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信息泄露,实质上是一些IT技术人员利用技术手段和工具进行的技术性窃取。

      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不一定定罪处罚,需要达到刑法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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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公安人员私自查询透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办?

公安人员私自查询透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在实体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虚拟网络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

2、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法律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作出明确规定。个人信息被不法利用、遭遇诈骗的可以报警,通过公权力救济来惩戒犯罪、维护权利;

3、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司法机关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相关民事权利予以保护。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个人信息泄露之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收集证据线索;

2、向相关部门报案;

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

4、委托律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个人信息泄露了怎么补救

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2、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3、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北京一餐厅负责人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拘,哪些行为属于泄露国家机密?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近日,国家安全机关公布多起典型案件,呼吁全社会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

0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

遭网络攻击窃密

2020年以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我国有关电信运营商、航空公司等单位内网和信息系统先后多次出现越权登录、数据外传等异常网络行为,疑似遭受网络攻击。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技术检查,确认部分骨干网络节点设备、核心业务系统服务器等被植入特种木马程序,已有部分数据被发送至境外。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证实,相关攻击活动是由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策划、秘密实施的。该机构调集强力网络攻击力量,使用全球多地网络资源和先进网络武器,妄图实现对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战略控制的目的。

针对上述案情,国家安全机关指导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特种木马程序,堵塞技术漏洞,调整安全策略,加固网络防护,及时制止了危害蔓延。同时,对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后续对我国实施的网络攻击行为,进行全天候跟踪监测和定向打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阻断通信链路,清除危害源头,成功粉碎其对我国“停服断网”图谋。

02

12339举报电话

受理多条自首线索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持续加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12339举报受理电话宣传力度。随着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公民自觉主动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线索显着增多,其中有一些是悬崖勒马、主动自首的情况。在我国某重要军事基地周边,2021年1月至6月间,先后有4人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其中2人是被他人“引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另外2人是在使用某知名网络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了网络勾连。

吴某某,被朋友“引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后,按对方要求搜集了当地公告、交通管制信息等情况,并获取了对方给予的报酬。后来,因对方提出需要他想办法搜集“红头文件”,他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间谍,于2021年1月拨打12339自首。沈某某,是一位退役军人,退役后以开私家车载客为兼职。一位受雇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国境内开展工作的人员搭乘其私家车进行观测时,将沈某某“引荐”给了境外间谍。对方认为沈某某具备观测军事目标的条件,于是对他实施了勾连,并部署搜集情报的任务。后来,沈某某发觉对方要求拍照的地点都是敏感的军事基地周边,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于2021年5月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陈某某,在使用某网络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勾连。他执行了对方布置的观测任务并收受了报酬,后在家人劝说下,于2021年1月拨打12339自首。孙某某,同样在使用该交友软件时,被境外间谍网络勾连。对方要求他查看当地部队发布的道路管制公告、录制军事目标视频。孙某某认为对方的行为与新闻报道中的间谍行为很吻合,于2021年6月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鉴于4人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且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免于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教育训诫。

03

故意泄露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秘密

2021年3月,因工作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多次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某餐厅开展工作,依法要求该餐厅副经理黄某某配合调查,同时告知其保守秘密的义务。不久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该餐厅配合调查的情况疑似被其他人员知悉掌握,给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国家安全机关随即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了黄某某涉嫌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经鉴定,黄某某泄露内容系秘密级国家秘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某如实交代,其在明确被告知应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先后两次故意对外泄露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此外,在国家安全机关此前依法要求黄某某配合调查时,他还对办案人员故意隐瞒了其所知悉的情况。针对以上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2021年6月17日,国家安全机关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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